关于开展2010年度联合年检的通知
2011-03-28 00:00:00 浏览:
各省级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:
省级社会团体2010年年度检查将继续采取省民政厅、省科协现场办公、联合年检的方式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年检程序:
1.各省级学会按照《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0年年度检查的通知》要求,于4月27日前认真完成自检;
2.各省级学会携带①《2010年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》原件1份(同时须提交与纸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);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审计的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》原件1份;③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(副本)》原件;④主办、协办、参加国际活动,接受境外捐赠的专项总结报告1份;⑤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。于4月底至指定地点。(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;
3.省科协现场初审;
4.省民政厅现场办理年检手续。
二、年检联系人:
省民政厅:林 雅 5731415
省科协: 李建川 闫 琪 3100256
附件:《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0年年度检查的通知》 附件: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0年年度检查的通知.doc
二○一一年三月九日